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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律师仲裁与调解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2009-05-18 00:00:00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提升律师的仲裁与调解业务能力,加大律师参与商事争议解决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并鉴于第一期律师仲裁与调解实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现决定举办“第二期律师仲裁与调解实务培训班”。

请安排于第二期培训的律师于5211200(周四)前将参会情况反馈至深圳市律协,具体事项请参见深圳市律协网站:    http://www.szlawyers.com/Outlook/news_view.aspx?newsid=43208&lmid=157&xhjj

 

特此通知。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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