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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仲裁院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深圳举行

2018-11-19

2018年11月15日,深圳国际仲裁院第二届理事会(下称“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在深圳举行。根据经济特区法定机构立法的规定,深圳国际仲裁院实行以国际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沈四宝、梁定邦、刘晓春、郭小慧、郭晓文、胡建农、黄亚英、梁爱诗、Peter Malanczuk、王桂埙、赵宏等十一名来自境内外的理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是2017年12月25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深圳仲裁委员会合并后,理事会召开的第二次现场会议。会议由沈四宝理事长主持,就仲裁规则修改、仲裁员名册更新等议题进行了审议。会议强调,深圳国际仲裁院要充分发挥国际化品牌的引领优势,继续坚持独立、公正、创新的核心价值,建设具有国际公信力和全球影响力的一流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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