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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深港规则衔接 助力河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港资港法港仲裁”专题宣讲活动在河套成功举办

2025-12-03

2025年12月1日下午,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登记设立的香港、澳门投资企业协议选择港澳法律为合同适用法律或者协议约定港澳为仲裁地效力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积极推动深港法律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助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港澳资企业多元化解纠纷,“港资港法港仲裁”专题宣讲活动在河套科创中心举行。众多港资企业、与港资企业关联往来密切的企业代表及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参与。

在主题分享环节,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秘书长兼董事局秘书、深圳国际仲裁院研究处副处长李雄风以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裁决的全国首宗“港资港仲裁”案件入手,详细介绍了“港资港法港仲裁”机制的创新实践。李雄风从“港资港仲裁”和“港法港仲裁”两个方面展开深度分享,建议企业如何在仲裁协议中明确约定仲裁地、适用法律及程序规则,以增强协议的可执行性,并引导企业充分利用《批复》赋予的法律选择权,通过“港资港仲裁”机制降低跨境争议解决成本,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李立菲对“港澳投资企业法律选择权”进行了深入解读。

本次活动为河套园区企业准确理解《批复》精神,灵活选择诉讼或仲裁的争议解决途径,提升企业防范和化解跨境商事法律风险的能力贡献了专业力量。


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秘书长兼董事局秘书、深圳国际仲裁院研究处副处长李雄风进行主题分享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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