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培训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该《培训规定》,仲裁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仲裁理论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仲裁员每年最低应当完成12个课时的培训量;仲裁员资格审查考核委员会主管仲裁员培训工作。
2026-01-01 07:57:00
SCIA&SCIAHK恭祝大家元旦快乐!
2025-12-31 17:16:00
2025再回首:为有源头活水来
2025-12-30 22:16:00
中国法治论坛(2025)在深圳召开 陈文清、黄坤明调研深国仲
SCIA法务研讨之“新公司法司法解释·新仲裁法新规”专题活动在深圳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