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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5-03-08 10:11:07

2025年3月4日,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下称“证券调解中心”)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王波,副理事长厉伟、何音,理事会成员邱永红、时晋、卢世雄、彭文革、文华、赵科鹏、田西平、游鸿辉、刘东耀、陈伟国出席了会议。业务指导单位深圳证监局局长彭明、主管单位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莅临指导。

理事会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围绕“‘四位一体’功能发挥及未来展望”进行了圆桌讨论,提出证券调解中心应进一步深化“专业调解+商事仲裁+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的“四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与各理事单位紧密合作,共同构建更加健全、高效的投资者保护和资本市场争议解决体系,为资本市场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一届理事会理事长袁晓德、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安欣、理事单位代表深圳国际仲裁院副院长董连和、第二届和第三届秘书处成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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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中国证监会的支持下,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深圳证监局共同发起推动创建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下称“证券调解中心”)。这是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第一个紧密结合调解与仲裁功能的纠纷解决机构,是经深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机构。证券调解中心于2013年9月开始正式运作,旨在为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提供服务——调解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证券期货等资本市场业务产生的民事纠纷;提供与资本市场纠纷解决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开展与资本市场纠纷解决相关的研究、培训及宣传推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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