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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国资委林庆苗:在第十一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上的致辞

    国务院国资委林庆苗:在第十一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上的致辞

    发布时间:2021-12-10 17: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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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林庆苗


    2021年12月7日,由深圳国际仲裁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中国企业跨境争议与湾区国际仲裁”研讨会在前海SCIA国际仲裁大厦召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局长林庆苗通过在线方式出席论坛,代表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向关心支持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特别是央企法治建设的各界表示感谢。林庆苗局长在致辞中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本届论坛将主题确定为“中国企业跨境争议与湾区国际仲裁”,恰逢其时,十分重要。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的局面,中国企业涉外法律合规风险显著上升,妥善解决跨境争议的需求更为迫切。近年来,随着国际商事仲裁的迅速发展,约70%以上的国际商事合同都约定了仲裁条款,国际仲裁的自愿性、专业性、保密性、快捷性等优势得到普遍认同,中国国际仲裁有非常大的发展潜力。随着中国企业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走出去投资、拉回来仲裁”的主场意识愈发强烈,本届论坛主题聚焦湾区国际仲裁区位和体制优势,凝聚各方共识和智慧,必将为提升我国仲裁影响力,助力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希望深圳国际仲裁院加快打造中国跨境争议解决特色品牌,在助力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国家的重大战略。粤港澳大湾区以占全国不到1%的国土面积、5%的人口总量,创造出全国12%的经济总量,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做出了示范,也是中央企业投资发展的沃土。深圳作为大湾区的重要核心城市,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承担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使命。2020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明确要“以经济特区国际仲裁机构为基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多年来,深圳国际仲裁院,也就是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体制机制优势和人才资源聚集优势,已经成为大湾区企业解决跨境争议的重要平台,赢得了良好信誉。希望深圳国际仲裁院既能够吸收各国涉外仲裁发展的成功经验,又坚持发挥好中华文明独特优势,秉持“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理念,公平公正地处理跨境争议,加快打造国际广泛认可的中国跨境争议解决特色品牌。希望中央企业和在座的各类企业借助深圳国际仲裁院这一平台,既能够解决企业法律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又能助力中国仲裁走向世界。

    第三,凝聚共识、携手合作,推动企业全面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中央明确要求,要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今年11月份,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召开中央企业涉外法治工作会,强调要全面加强中央企业涉外法治工作,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必须清醒认识到,中国企业的涉外法治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系统性、主动性、前瞻性不强,尚未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国际化经营的需要。企业应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健全完善涉外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建强人才队伍;相关地区、部门应在政策沟通协调、信息互联互通、人才培养使用、纠纷妥善解决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各方面专家学者应加强研究,发出更加有力的“中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