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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吴友明:法律人的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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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吴友明:法律人的职业精神

    发布时间:2021-03-20 14:20:38

    编者按: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用名中国贸促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办事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文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SCIA”)由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创立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


    近40年来,深国仲锐意改革,持续创新,积极推动中国仲裁的国际化、现代化和专业化:1984年,在中国内地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2012年,在全球仲裁机构中率先探索法定机构管理机制,成为中国内地首个推行国际化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2017年,创建中国国际仲裁第一个海外庭审中心,并开创常设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2019年,率先探索国际仲裁“选择性复裁”制度……目前,深国仲仲裁员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遍及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特区国际仲裁已经成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国仲和深圳商报在2020年以“深圳特区40年·我与特区国际仲裁的故事”为主题,广泛征集特区国际仲裁机构的初创者、特区仲裁治理机制改革的参与者、仲裁员、调解员、谈判专家、律师代理人和中外企业当事人的故事,共同回顾特区国际仲裁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持续创新发展的历程。今天分享的是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吴友明先生的文章。本文已收录在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的《泉眼无声: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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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友明,广东明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曾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珠海市律师协会会长。




    法律人的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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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友明


    当一个人改了名、换了姓、搬了家、甚至易了容,通过什么能识别“他还是他”?答案众所周知:基因。


    当一个机构的名称、地址乃至人员都不复原貌了,又如何证明“它还是它”?也许见仁见智。但是,有一个机构数易其名,数迁其址,从统建楼、到中银大厦,再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厦,人员更替更如老树新花,我们却依然能确信“她还是她”。她有什么样的基因密码呢?


    我与“她”的结缘,始于20世纪深圳拓荒年代,那时的她名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当我从事诉讼代理工作多年后首次在这家特区国际仲裁机构代理仲裁案件时,着实被惊到了。仲裁庭专业水平之高、工作人员态度之好,仲裁文档之规范、仲裁程序之严谨,整个感觉与代理诉讼案件有着云泥之别,给我留下终生难忘的印象。


    几年后,某城市成立仲裁委员会,我成为其仲裁员,但并没有办理多少仲裁案件,原因是“出师不利”。在起初的一些案件中,对于仲裁庭合议的结果,当事人竟然不待隔夜就知晓了(个中缘由不足为外人道)。类似的情形让我十分困惑:仲裁,不应该是这个样子!深圳特区的国际仲裁机构就不是这个样子。


    她的名字变更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之后,也都不是这个样子。


    2012年,我有幸受聘为华南国仲的仲裁员。后来机构历经更名、改制,特别是去年的仲裁员换届,她都手下留情没有抛弃我。我要感谢她的知遇之恩,唯有办好每宗案件作为回报。


    在这里与工作人员和仲裁员老师们合作更是难得的享受!他们来自70多个国家和地区,他们中有法学大家、集团高管,或著作等身、专业造诣深厚,或功成名就甚至饮誉全球,都无不热爱这一工作,并以此职务为荣,展现出高超的专业水准和专业能力,为我们诠释着法律人的职业精神。


    什么是法律人的职业精神?


    罗伯特·威尔金说,“法律职业的精神,是指曾激励众多伟大人物去热爱、研究、教授、实践和建立法律的意图、神圣感和灵感。法律职业鱼龙混杂,一些将自己职业变成交易的二流人物也混迹其中……他们熟记法律,大玩交易把戏,以其才能换取有偿的诉讼,将私利当作唯一的动机。而与他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为职业的精神所激励的人们,他们以职业的要求规范着自己的行为,他们以无私的奉献、道德勇气和深厚造诣记录着自己的一生。这份记录,如果世界能够知悉,亦将引以为豪。”


    这段话石破天惊、振耳发聩,它从正反两方面告诫全世界的法律人。然而作为法律人,我却唯恐这段话为世人所公知,而让法律人城邦里的“鱼”被对号入座。当一个个高学历的法界精英因违法犯罪而锒铛入狱的时候,我真希望他们不是“鱼”的证据和注脚,希望这些法律人不是将自己职业变成交易的二流人物(恰恰相反,他们往往被标榜为这个社会的上流人物),希望熟记法律的他们没有玩弄交易把戏,没有将私利当作唯一的动机。反过来,也不希望社会因此对法律人寄予过高的期望、赋予过高的使命。


    理性地说,要达成威尔金所说的使命,非法学院莫属。当人们无限期待法学院能培养这样的法律职业精神时,那是另一种望子成“龙”。问题是我们从法学院学到法律知识的同时又习得了多少法律人应具备的职业精神呢?结果,我们中有多少人成为“莘莘”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丛林正义”的胁从者,又有多少人沦为出售法律的“二流人物”?


    由此看来,我反倒觉得这里比法学院更像一所法学院。


    走进深圳证券交易所西广场41层,你定会如沐春风,感受到一种独特的气场。这里没有一丝的散漫、浮躁、戾气和庸俗,这里呈现的是专业、谦和、礼节、秩序。在这里无论是一年一度的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还是各类业务培训会、学术交流会,或是新规则宣讲会,人气必定爆棚,研讨一定热烈,俨如大学的名师讲堂。


    如果大学法学院主要是训练法律思维,研究学问,那么华南国仲在运用法律思维、忠实地履行解决争议、定分止争的法定职责的同时,还在弘扬仲裁法律文化,展现法律人的精神。这里有严格的工作人员管理规范和严明的仲裁员职业准则,这里有独立、公正的信仰,这里有不断与国际接轨的、创新的专业规则,这里有最前沿的专业理论成果和实务经验。总之,这里有“礼”。孔子曰,“礼失而求诸野”,这不仅符合华南国仲的独立性,而且也是对她的形象素描。这里的工作人员和仲裁员都被尊称为老师。他们也许不是威尔金说的那种伟大,但博学、儒雅、谦和,热爱这个工作,热心研究法律并无私地奉献专业知识,骨子里浸透着对正义的执着追求。古人曰:君子如玉,用来形容他们再贴切不过了。在这里,连当事人都变得更加庄静自重、更加举止优雅。我想这些都是华南国仲能跻身全球最具公信力的仲裁机构、成为深圳特区40年来一张亮丽名片的缘由吧。


    看到这里阳光而知性的美女帅哥秘书们,你们一定会暗生艳羡,不是因为他们的年轻、俊美、朝气和才华,而是因为他们在这光怪陆离的世界仍有机会并愿意选择在这一方净土继续“深造”。但愿更多的年轻人有机会像这里的前辈一样去塑造法律人的人格、锻造法律职业的理想,坚定法律至上的信仰,而皈依法治建设的神圣事业,成为一飞冲天的“龙”,而不至沦为“咸鱼”。果若如此,他们将是真正的法律之海的“后浪”,而世界必将引以为豪。


    海为龙世界,云是鹤家乡。如果说华南国仲是法律人的精神家园,那法律人的职业精神必定是她的基因密码。


    2020年5月20日于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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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友明先生在澳门律师公会举办的“国际争议调解研讨会”上,介绍深国仲调解中心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