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双区”利好 齐聚“三地”法智 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第九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在深圳举行
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战略为深圳和粤港澳地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也对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背景下,加强粤港澳三地法治合作与协同创新,为市场主体提供更自由、更便利的争议解决服务,共同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中外企业对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的期待。2019年11月9日,由深圳国际仲裁院(英文简称“SCIA”)主办、深圳市人民政府作为特别支持机构的第九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在上述背景下召开,以“中国企业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为主题,聚焦“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制度创新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大湾区仲裁规则衔接”两个话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等机构以及省市各级法院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聚集了来自境内外的企业高管、专家学者、资深律师、仲裁员、法官逾600人,共同探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和规则的完善,共同分享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SCIA率先探索的“选择性复裁程序”以及两地仲裁保全安排的创新与实践,共同助力深圳“法治城市示范”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合作,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本次论坛共分为开幕式、“第一环节: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制度创新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二环节:大湾区仲裁规则衔接:临时措施与裁决执行”、闭幕式四个部分。
论坛现场
SCIA院长刘晓春主持开幕式
在开幕式上,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立新代表深圳市政府致欢迎辞。他指出,今年恰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圳建市40周年,在新的历史机遇面前,深圳市紧抓落实“双区”利好,全市上下同心协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在法治建设方面,深圳市致力打造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标杆城市。其中,建设国际仲裁高地是近年来提出的一项新任务,他勉励SCIA发挥好深圳法治建设的“名片”作用,通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制度创新和仲裁规则的跨境衔接与融合,助力深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深圳市副市长王立新致欢迎辞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作开幕致辞。他指出本届论坛的主题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称《先行示范区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深圳的重视与期望。最高人民法院据此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升对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助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打造法治城市示范。主要包括三点做法: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始终坚持支持仲裁发展的立场,不断完善仲裁司法审查的各项制度,如刚刚生效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同保全的安排》(下称《两地仲裁保全安排》);三是创新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平台。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选定了包括SCIA在内的五家仲裁机构,进入到“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通过国际商事法庭对这些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提供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的支持,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专业便利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作开幕致辞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姜晶代表司法部作开幕致辞。他在致辞中表示,去年以来,中央陆续出台《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纲要》《先行示范区意见》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为仲裁制度的完善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今年3月全国仲裁工作会议明确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实施,支持和培育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仲裁中心建设,这也成为中国仲裁2022方案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SCIA充分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优势资源,先行先试,取得了业界瞩目的一系列重要改革创新成果。司法部建议能够紧抓历史机遇,打造行业标杆、服务高地、国际仲裁合作交流中心,以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争议解决服务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姜晶作开幕致辞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一级巡视员肖福泉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发表开幕致辞。他指出,当前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一带一路”建设,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境外资产总额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国际经贸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部分国家逆全球化之势,贸易保护主义和内顾倾向抬头,企业国际化面临的挑战日益凸显,争议纠纷不断出现。国务院国资委对此高度重视,把指导国有企业加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作为工作重点,从强化制度引领、加强专项指导、深化交流与培训三个方面入手,提升中央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今天的论坛即是一次非常好的契机,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优势,通过专家研讨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企业风险防范和争议解决的能力。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一级巡视员肖福泉作开幕致辞
SCIA理事、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前任司长袁国强作为SCIA的港籍理事代表,在开幕致辞中介绍了SCIA在服务大湾区法治建设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2012年来,SCIA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的创新制度安排,发挥地缘优势,聚集大湾区法律资源不断探索创新。一是在法人治理机制中进一步强化港澳因素,现任13名理事中,有6名来自港澳;二是仲裁员名册持续增加港澳仲裁员数量。在最新的仲裁员名册中,共有147名来自港澳地区,充分体现了SCIA在港澳的公信力;三是通过规则创新,创造性地规定香港为默认仲裁地,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四是建立工作平台,提升三地合作水平,共同助力大湾区法治合作与营商环境建设。
SCIA理事、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前任司长袁国强作开幕致辞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高级助理法律政策专员李天恩代表香港律政司发表开幕致辞。他表示大湾区拥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其中香港拥有稳固的法治基础和独立的司法制度,亦是大湾区内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律政司一直争取善用香港在法律服务方面的优势,推动在大湾区内先行先试,落实开放措施,如推动签署《两地仲裁保全安排》。此外律政司正积极推进三地法律服务机构的交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的建设,并研究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争议解决方式,从而为大湾区内的企业提供更多选择。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高级助理法律政策专员李天恩作开幕致辞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局长刘德学代表澳门法务局致辞。他在致辞中提到,澳门刚刚通过了一部新的仲裁法,废止了澳门原来所实行的二元仲裁立法模式,并紧贴联合国仲裁示范法的各项原则和最新发展作了修订和完善,有助于消除过往二元仲裁立法体制下在法律适用上所产生的错误和疑问,维护法律的确切性和安定性,便利澳门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他希望未来澳门能够利用自身优势,成为涉葡语系国家商事争议解决的选择,并同时通过粤港澳三地法治合作,促进三地争议解决制度与规则的融合互补,实现共同发展,共同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高地。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局长刘德学作开幕致辞
开幕致辞结束后,SCIA前理事、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郭晓文宣布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第九届主席团名单,来自中国南方航空、中国建筑、招商局集团、华润置地、华为、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共15家知名企业总法律顾问获任为新一届论坛主席和副主席成员,并上台接受颁牌。SCIA理事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会长沈四宝,SCIA前理事、深圳市政协副主席王璞,SCIA理事袁国强资深大律师,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姜晶,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一级巡视员肖福泉,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副司长奚俊坚,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刘春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局长刘德学,深圳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姜力琨,深圳市国资委主任余钢,作为参会嘉宾为第九届主席团成员颁牌。
第九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主席团部分成员合影
主席团成员颁牌仪式结束后,王立新副市长上台为SCIA新理事、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颁发了理事聘书。
SCIA新理事聘书颁发合影
与会嘉宾合影
开幕式结束后,论坛进入第一环节: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制度创新与先行示范区建设。SCIA理事、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担任本环节主持人。
SCIA理事、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主持第一环节
本环节包含三个主题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国际商事法庭法官高晓力从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工作制度及规则安排、首批案例评析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探索。她介绍了国际商事法庭的受案范围、法官选任条件、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法及特点、实体法适用、专家委员会制度等内容,并分享了首批受理的三个案例,为参会者提供了很好的实务指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志坚从立案、涉外审判、执行等全方位的诉讼环节,介绍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助力先行示范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的创新实践。一是全面优化司法服务,提升办案效率、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加快解决执行难,从而保障公正高效的市场交易环境。二是坚持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三是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完善破产制度,从而保障平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SCIA院长刘晓春以“中国仲裁复裁机制在深圳的创新实践”为题,向参会者介绍了SCIA在新版仲裁规则中的“选择性复裁程序”创新。他从“一裁终局”制度的重新评估、“仲裁上诉机制”的境外经验、中国“仲裁上诉机制”的路径选择、中国《仲裁法》的修订建议四个层面,详细剖析了“一裁终局”制度及“选择性复裁程序”能够带来的效益,为当事人提交SCIA仲裁时,在不损害“一裁终局”所带来的效率和优势之余,获取最大化的实体救济提供了新的选择。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国际商事法庭法官高晓力作专题发言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志坚作专题发言
SCIA院长刘晓春作专题发言
论坛第二环节聚焦“大湾区仲裁规则衔接:临时措施与裁决执行”,分为“内地的制度创新安排与实践”和“港澳的制度创新安排与实践”两个专题。专题研讨一“内地的制度创新安排与实践”由SCIA理事、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亚英教授主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李民韬,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管理合伙人、华南区管理合伙人(深圳办公室主任)高峰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冯东律师分别作专题发言。李民韬法官从裁判视角,向与会者讲解了“现代仲裁司法审查理念下广东的实践与探索”,提出提升仲裁机构市场竞争力,繁荣仲裁市场这一仲裁司法审查的新价值取向。高峰律师从律师视角,结合历年数据和相关案例,对境外裁决在内地的承认与执行作了详细地实务分析,他提出应提前做好仲裁程序及承认与执行程序全流程的预案,分析使用平行程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在合适时间、采取妥当的仲裁策略等。冯东律师以执行程序中对于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为切入点,并重点介绍了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三种情形和司法审查观点,对内地仲裁裁决的境内执行问题作了详细地实务分析。
SCIA理事、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亚英主持第二环节专题研讨一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李民韬法官作专题发言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管理合伙人、华南区管理合伙人(深圳办公室主任)高峰律师作专题发言
中伦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冯东律师作专题发言
随后,黄亚英理事与汇仲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费宁律师,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刘中先生,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副部长胡芹女士,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王宇先生围绕“裁决执行”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分别讲述了其亲身经历的具体案例。
专题研讨一嘉宾点评
汇仲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费宁律师作点评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刘中先生作点评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副部长胡芹女士作点评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王宇先生作点评
专题研讨二为“港澳的制度创新安排与实践”。SCIA理事、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前主席、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主席王桂壎先生主持了本环节的演讲和点评环节。盛德律师事务所(Sidley Austin)合伙人张岩律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磊副教授,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秘书长黄淑禧女士分别作专题发言。张岩律师分享了其在律师从业经历中所关注到的香港仲裁临时措施的种类、获得条件、初步命令、临时措施执行以及内地仲裁裁决在香港的执行等问题。陈磊副教授从香港法院相关制度背景和历史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分别介绍了国内、国外仲裁裁决在香港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问题,并重点介绍了香港法院处理内地和外国裁决的方式。黄淑禧秘书长详细介绍了澳门的仲裁机构、澳门新仲裁法(第19/2019号法律《仲裁法》)的立法重点、执行澳门本地仲裁裁决的法律制度、确认及执行在澳门以外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法律制度,并总结道希望随着新《仲裁法》的颁布,能够推进三地仲裁法律制度衔接与融合,更好地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
SCIA理事、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前主席、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主席王桂壎先生主持第二环节专题研讨二
盛德律师事务所(Sidley Austin)合伙人张岩律师作专题发言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磊副教授作专题发言
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秘书长黄淑禧女士作专题发言
专题发言之后,王桂壎理事与外交学院国际法教授卢松先生,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秦玉秀女士,Mayer Brown(孖士打律师行)合伙人、香港律师会前任会长苏绍聪先生,世达国际律师事务所(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何志锐律师就中国企业所需要的争议解决机制以及粤港澳三地分别具有的优势、中国仲裁在境外获取临时措施的救济以及中国裁决在境外执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对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规则衔接和法律合作进行展望。
专题研讨二嘉宾点评
外交学院国际法教授卢松先生作点评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秦玉秀女士作点评
Mayer Brown(孖士打律师行)合伙人、香港律师会前任会长苏绍聪先生作点评
世达国际律师事务所(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何志锐律师作点评
现场互动
在第二环节最后的主题发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港澳司法事务办公室主任司艳丽女士从今年10月1日刚刚生效的《两地仲裁保全安排》具体条文出发,详细解读了可向香港法院申请的保全类型、两地仲裁程序的界定、管辖法院、程序、申请材料等规定,并表示期待两地法律界加紧合作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港澳司法事务办公室主任司艳丽女士作主题发言
一天的精彩研讨结束后,SCIA理事、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执行会长郭小慧女士主持了闭幕式。闭幕式上,论坛第八届主席、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首席律师姚军先生与第九届主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陈威华先生完成了论坛主席牌的交接。SCIA理事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沈四宝教授为姚军先生颁发第九届论坛顾问牌。沈四宝教授在闭幕致辞中指出,随着中国经济全球化,中国仲裁要进一步国际化,要不断向国际仲裁界提供中国元素和中国经验。深圳在全国改革开放与大湾区建设的特殊地位,注定了SCIA在这两方面都要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SCIA理事、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执行会长郭小慧女士主持闭幕式
论坛第八届主席、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首席律师姚军先生发表感言
论坛第九届主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陈威华先生发表感言
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主席交接
SCIA理事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为姚军先生颁发论坛顾问牌
沈四宝教授致闭幕辞
本届论坛以《纲要》以及《先行示范区意见》精神为指导,以“中国企业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为主题,通过研讨,更好地加强了粤港澳三地仲裁制度的衔接与融合,推动了规则互认和互通,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便利、更自由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推动全球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关系,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SCIA工作人员大合影
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简介
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于2011年7月29日在深圳成立。论坛成员包括境内外企业的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或其他法务高管。论坛旨在推动企业法律事务管理者之间的资讯沟通、专业交流、经验共用和业务合作,提升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水平、风险防范和争议解决能力,追求企业法律事务管理者的共同成长和进步。论坛每年举办一届大型主题研讨年会和若干次专项研讨会,围绕该年度中国企业共同面临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业务讨论和培训。
示范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
当事人可以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的规定,在上述仲裁条款中约定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另称“深圳仲裁委员会”或“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亦可以根据仲裁规则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仲裁条款中就仲裁庭组成方式、开庭地点、仲裁地点、仲裁语言、适用法律等事项进行约定。
选择性复裁程序示范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任何一方有权就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向该院提请复裁并由复裁庭作出终局裁决。仲裁地为 。(请填写不禁止复裁的国家或法域)
深圳国际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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