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座谈会在深国仲举行
发布时间:2025-10-21 20:27:18
2025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又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深国仲)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专题座谈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代表、深国仲代表围绕公司法司法解释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研讨。
座谈会分别由深国仲总法律顾问奚向阳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麻锦亮主持。
刘晓春院长对最高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对仲裁工作的监督与支持表示感谢,并高度评价其在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秉持开放、民主、专业和科学的态度。此前,深国仲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曾于2015年共同举办“公司法解释(四)论证会”。他表示,深国仲将组织仲裁员及工作人员,配合做好司法解释制定工作。
麻锦亮副庭长感谢深国仲和来自全国各地、多个领域参会人士的支持。他指出,会议的目的是广泛听取关于《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意见建议,为制定科学合理、体系严谨、务实管用的规则提供参考。他系统介绍了本次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特点,并重点针对股东出资及相关责任、股权代持与投资者权益保护、股权转让与优先购买权、公司治理等条款详细说明了制定思路与核心要义。
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刘文峰、李世亮、杨青春、张谨、赵菁、黄超及全国政协委员袁小彬从营商环境优化、创业保护及实践需求等角度提出了方向性建议,并对一些具体条款发表了完善建议。深国仲仲裁员付彦、朱慈蕴、池伟宏、张新建、李继、李建辉、林海权、唐文峰、曹文衔、谢学军、蔡奕、蔡元庆、黎文和工作人员代表立足商事仲裁实践经验,从规则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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