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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家美国公司在深国仲的仲裁裁决获美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两家美国公司在深国仲的仲裁裁决获美国法院承认与执行

    发布时间:2025-10-17 18:54:20

    近期,深圳国际仲裁院(中文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 SCIA)的一个仲裁裁决获美国德克萨斯北区联邦地区法院(下称美国法院)承认及执行。

    该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美国公司,其中申请人Sound Bridge Acoustic Labs Inc.来自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被申请人MRLED Inc.来自美国德克萨斯州。申请人向SCIA提起仲裁,主张被申请人支付拖欠货款及罚息。本案依据《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完成送达程序、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答辩意见且缺席庭审,仲裁庭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最终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剩余货款及相应罚息。

    SCIA该仲裁裁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依据联合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向美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

    美国法院经审理查明:SCIA 仲裁程序完全符合《纽约公约》第五条规定,无任何程序瑕疵,亦未违反美国公共政策;被申请人在已获充分通知的情况下放弃参与仲裁,属于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不影响缺席裁决的合法性。最终,美国法院认定该案 “仲裁程序正当、裁决有效,必须被确认”,支持了申请人的执行请求。

    SCIA该仲裁案件的仲裁员刘京来自香港,他认为:两家美国公司在商事协议中选择由中国国际仲裁机构以中国深圳为仲裁地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依据《纽约公约》在美国法院获得承认和执行,这体现了中国国际仲裁对国际商事主体的吸引力,也凸显了SCIA的国际公信力和中国深圳的国际影响力。根据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等国际机构发布的《2025年国际仲裁调查报告》,深圳与巴黎并列全球最受欢迎仲裁地前五名,SCIA仲裁规则入选全球十佳最受欢迎仲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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