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国仲多宗仲裁裁决在美国获承认执行
发布时间:2025-05-14 19:55:10
近期,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英文简称SCIA)多宗仲裁裁决依据《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下称《纽约公约》)在美国获得承认与执行,为中外当事人纠纷解决提供有力保障,助力国际经贸有序发展。
现选取其中两宗典型案例汇编如下,供大家参阅。
原仲裁案件为SCIA受理的一宗国际服务合同纠纷,申请人为香港公司,被申请人为美国公司。裁决作出后,被申请人未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遂依据《纽约公约》向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
在执行案中,被申请人抗辩称其未获得仲裁程序的适当通知和选择仲裁员的权利,提出不予执行申请。美国法院结合SCIA的送达记录及《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认定,在受理案件后SCIA已通过EMS邮寄、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三种方式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通知及程序文件,SCIA办案系统的电子送达记录显示被申请人已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阅读了仲裁通知及程序文件,被申请人虽然未在规定时间答辩和选定仲裁员,但却在仲裁庭组成后,出席庭审并参与了后续程序。据此,美国法院认为被申请人已在仲裁过程中获得适当的通知,依据《纽约公约》对该仲裁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
原仲裁案件在SCIA“云上仲裁”系统中的电子送达记录
1. 典型案例一:美国法院确认SCIA跨境电子送达方式有效
2. 典型案例二:美国法院在仲裁裁决执行程序中批准临时禁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