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化跨境争议解决合作,优化大湾区营商环境 ——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第三届第二次主席会议在澳门召开
发布时间:2019-12-02 16:20:26
2019年11月28日,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下称“联盟”)第三届第二次主席会议在上述背景下召开。本次主席会议由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承办,来自粤港澳三地15家联盟成员机构的代表出席了会议。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局长刘德学及法务局相关专家,联盟第一届主席苏国良大律师作为特邀嘉宾,共同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现场
第三届联盟主席、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全体委员会副主席高展鹏
刘德学局长在会议开始时致辞,他首先对各位联盟成员机构代表光临澳门表示欢迎,并祝贺本次会议的召开。他在致辞中讲道,《纲要》已明确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重要战略目标,一年来,三地政府和仲裁调解机构紧紧围绕这个目标,齐心协力,在制度建设、机构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方面,都有所进展并加速前行。澳门刚刚通过了一部全新的仲裁法,紧贴联合国仲裁示范法的规定,吸纳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更好地服务市场需求。除此之外,新的调解法也在草拟中。他希望未来澳门能够利用自身优势,与湾区其他仲裁调解机构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最终达到强强联合,丰富一国两制新实践。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局长刘德学
会上,联盟常务副主席、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代表联盟作2019年度工作总结,联盟各成员机构分别就其本年度开展的工作进行了交流,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展开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联盟联合调解员名册,以进一步发挥粤港澳三地专业人士在争议解决方面的作用,加强大湾区法治合作。会上联盟秘书处副秘书长、深圳国际仲裁院国际合作与发展处副处长曹轶向与会联盟成员机构代表和澳门法务局专家们解读了《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争议解决规则》的内容和意义,进一步探讨了规则的运用方式及案件管理流程。下一步,联盟将依托该规则,充分发挥“调解+仲裁”模式创新及联盟的资源优势,推动湾区规则、制度的互认、共生、衔接与融合,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便利的跨境争议解决服务,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营商环境建设。

联盟常务副主席、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

联盟副主席(第二届主席)、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执行会长郭小慧






联盟第一届主席、香港执业大律师苏国良
联盟自2013年成立以来的六年间,通过不断协作创新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新的历史机遇下,联盟成员机构将齐心协力,通过共建机制平台,务实勤力地将大湾区争议解决合作带入新阶段,更好地发挥联盟在大湾区的作用,推动三地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化,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争议解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