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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宪忠教授在深圳国际仲裁院讲授《民法总则》的若干问题

    孙宪忠教授在深圳国际仲裁院讲授《民法总则》的若干问题

    发布时间:2017-04-06 14:41:35

    2017年4月6日,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SCIA”)在深圳本部新址(深圳证券交易所西广场41层)举办仲裁员培训交流会,特邀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我院仲裁员孙宪忠教授主讲“《民法总则》的若干问题”。来自境内外的仲裁员和调解专家共100余名参加了此次培训,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深圳市小额贷协会和部分金融机构的40多名代表也受邀参加了交流。

     

     

    培训交流会由我院刘晓春院长致辞并主持。主讲人孙宪忠教授围绕《民法总则》的争议热点和亮点,作了既切中肯綮又风趣幽默的讲解。孙宪忠教授分别从重新认识民法、编撰民法的逻辑、《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一般法与特别法之间的关系以及《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差别之处五个层次进行讲授,并分享了在编撰《民法总则》前后所考虑的法律背景和其他因素。孙宪忠教授还对《民法总则》的法律渊源、监护、特别法人以及自己代理等热点问题提出了其鲜明的主张。

     

     

    在交流提问环节,现场参加培训的仲裁员先后踊跃提问。孙宪忠教授与各位仲裁员分别展开了精彩而深入的探讨和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