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和“跨国投资与法律培训中心”落户前海
发布时间:2016-12-10 14:52:19
2016年12月8日上午,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下称“商务部研究院”)曲维玺副院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守文院长分别代表商务部研究院和北京大学法学院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刘晓春院长签署合作协议,并共同为合作共建的“跨国投资与法律培训中心”、“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揭牌。深圳国际仲裁院立足前海,与商务部研究院以“跨国投资与法律培训中心”(下称“培训中心”)为平台合作开展跨国投资与法律培训,并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下称“研究院”)。
商务部研究院曲维玺副院长在揭牌仪式致辞中指出,商务部研究院与深圳国际仲裁院两家机构合作开展跨国投资与法律培训是个很好的切入点,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希望合作培训能为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发挥重要作用。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守文院长表示,北京大学与深圳市正在开展深度合作,“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是落地的第一个项目,非常有意义,研究院作为创新平台必将为国际仲裁的研究和人才培养发挥重大作用。深圳国际仲裁院刘晓春院长主持揭牌仪式,并表示今天的合作是三家机构协同创新的开始,希望境内外更多的专家加入这个平台,共同推动中国国际仲裁的研究,为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合作提供支持。
签约仪式结束后,研究院和培训中心举行了第一场合作培训活动,来自境内外近150名仲裁员参加本次培训。
研究院和培训中心的宗旨包括: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悉国际仲裁规则并能主导国际仲裁规则制定或修订的仲裁实务工作者;研究仲裁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并为决策机构提供建议,提升中国各级政府、“走出去”企业在国际仲裁对抗中的自我保护能力,推进中国在国际仲裁中“走出去、拉回来”的主场战略。
研究院及培训中心将依托前海自贸区,整合各方专业资源,加强国际商事仲裁和投资仲裁的研究,加强专业培训,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机构以及跨境投资企业培训解决投资争端甚至国家争端的高级法律人才。
研究院和培训中心的成立,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前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示范区”的重要举措,符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精神,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支持香港、与香港共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要求。
部分签约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