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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欧国际仲裁合作在前海启动

    中欧国际仲裁合作在前海启动

    发布时间:2016-06-20 15:18:03

     

    2016年6月18日,由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SCIA”)和瑞士仲裁协会(英文简称“ASA”)共同主办的“中欧争议解决研讨会暨中欧国际仲裁合作签约仪式”在深圳前海举行。本次活动得到瑞士驻广州总领事馆、中国欧盟商会、瑞士商会仲裁院(英文简称“SCAI”)等机构的大力支持,来自瑞士、法国、德国、英国、加拿大、美国、中国香港和中国内地的境内外专家和专业人士共2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会上,深圳国际仲裁院分别与ASA等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将加强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创新和交流,重点在联合培训、共同推广、互相提供庭审协助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瑞士驻广州总领事馆副总领事Beat Schmid先生,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Peter Malanczuk先生、黄亚英先生以及ASA代表、SCAI代表等嘉宾现场见证了签约。同时,研讨会就“中欧商事仲裁的最新发展”、“中国企业在欧洲投资的风险防范”、“中国和欧洲的仲裁机构之比较——文化相似与差异”、“包括临时措施在内的高效仲裁程序”等诸多国际商事仲裁热门话题展开了深入交流与讨论。

     

    研讨会由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先生主持。刘晓春先生向境内外嘉宾介绍了中国仲裁国际化的创新和实践,特别是深圳国际仲裁院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依托自贸区体制机制创新的政策优势,在仲裁机构治理机制创新、规则国际化、仲裁员结构国际化、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实践和最近进展。瑞士驻广州总领事馆副总领事Beat Schmid先生在致辞中提到,瑞士是首批承认中国政府的国家,自1950年开始,瑞士便与中国建立了友好政治、经济及文化合作关系。他的演讲从1980年瑞士与中国的第一个合资企业迅达集团(Schidler)谈起,对中欧商业合作进行了历史回顾。他指出,随着中欧商业合作的进一步深入,由投资、贸易等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加深中国与欧洲争议解决机制尤其是国际仲裁的合作迫在眉睫。ASA主席Elliott Geisinger先生也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从便利的地理位置、中立的国家属性以及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等方面向与会嘉宾介绍了瑞士仲裁行业的发展现状,并透过对瑞士仲裁的分析介绍了ASA在全球国际仲裁中的独特优势地位。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欧盟商会华南分会副主席Vivian Desmonts先生和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香港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及中国事务发展委员会主席王鸣峰先生也分别发表了致辞。

     

    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Peter Malanczuk教授着重介绍了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历史背景、理事会治理机制、仲裁案件数量及标的额数据、“独立、公正、创新”的特色等。Peter Malanczuk教授认为深圳国际仲裁院是中国最独立、最国际化、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最具创新精神的仲裁机构。随后,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钟莉女士以国内争议是否可在外国仲裁、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等热点问题为核心,探讨了“中欧仲裁的最新发展这一议题”。

     

    瑞士Homburger律师事务所合伙人Felix Dasser先生和瑞士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Urs Zenhäusern先生以“瑞士——欧洲仲裁的‘心脏’”为题分别发表了演讲。他们指出,瑞士仲裁不论从其中立地位、行业历史背景,还是从其仲裁语言多样性等方面来说,都在欧洲乃至世界占据重要位置。两位合伙人还提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中国与瑞士的民商事法律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在仲裁实践中也存在不少类似的做法,故而两国的仲裁行业从业者应当进一步加深互相了解并且从更为实际的角度加强合作。

     

    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主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名誉主席王桂壎先生发表了题为“中国企业在欧洲投资的风险防范”的演讲。王桂壎先生的讲话围绕着中国对外投资的趋势、对外投资的常见风险以及如何对风险进行防范等方面进行。他在讲话中指出,在对外投资中,尤其在做并购、上市项目时,必须对不同国家的评估标准进行调查,同时事先设计好自己的投资架构,以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他强调,中国企业在欧洲投资时,预防风险比事后止损更为重要(prevention is better than cure)。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炜律师结合自己作为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的经历,从文化相似与差异的角度对中国和欧洲的仲裁机构进行了比较。随后,ASA副主席Bernhard Meyer先生和瑞士LALIVE律师事务所合伙人Marc Veit先生从“区位、法律以及仲裁规则”等方面介绍了瑞士仲裁的模式。他们在讲话中谈到,瑞士的仲裁实践兼有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的审理模式,可为不同区域、不同习惯背景的当事人提供更为灵活的仲裁服务。同时,为降低仲裁成本,快速仲裁、书面仲裁等方式也受到当事人的欢迎。Marc Veit先生更是为与会嘉宾展示了SCAI的仲裁协议起草智能网页,勾起了听众的强烈兴趣。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美国Morrison & Foerster律师事务所合伙人Craig I.Celniker先生作了题为“包括临时措施在内的高效仲裁程序”的演讲。他指出,想实现仲裁的高效进行,必须从仲裁规则的设立、仲裁庭的高效管理以及当事人的配合三个方面共同推进。最后,研讨会在ASA执行主任Alexander Mclin先生的总结发言中圆满结束。

     

    深圳国际仲裁院近年来高度重视国际仲裁合作,依托前海平台,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已与境外多家仲裁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同时也在积极推进跨洲仲裁合作事宜。下一步,深圳国际仲裁院将继续发挥国际化和专业化优势,以十三五规划“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国际仲裁合作新机制,依托前海蛇口自贸片区,通过合作的方式引入更多的国际仲裁机构在前海建立多边合作机制,共同为境内外企业提供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推动中国仲裁的国际化和现代化。

     

    (以下是部分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