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南国仲邀请最高院法官举办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15-05-10 19:33:10
2015年5月9日和10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分别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和广州市律师协会合作,在深圳和广州两地举办了“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修订的理解与适用培训会”。华南国仲仲裁员、调解专家、华南企业法律论坛成员企业法务高管、粤港地区的律师等共计2500余名专业人士参加了此次培训。
深圳场培训在深圳市委党校举办,由华南国仲联络处处长安欣女士和深圳市律师协会职业培训委员会主任李军强先生共同主持,华南国仲院长刘晓春先生和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高树先生分别做嘉宾致辞。
广州场培训在广东科学馆举办,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林泰松先生主持培训并致欢迎辞,华南国仲调解工作处处长谢卫民先生做了嘉宾致辞。
在两场培训中,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李相波博士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王朝辉博士受邀作为会议主讲嘉宾,结合大量案例,全面、深入地梳理和解读了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具体条文的制定目的、条文内容和适用规则,涉及到管辖、回避、证据、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诉讼参加人、期间和送达、调解、保全和先于执行、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诉讼费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涉外程序、对仲裁的影响等众多问题。现场听众提问热烈,两位主讲嘉宾一一解答,其严谨敬业的态度,专业而幽默的解读和答疑,博得了大家阵阵掌声。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丰富、重要,其中多处涉及仲裁,因此此次培训共吸引了粤港地区2500多名法律实务界人士参会。在深圳市委党校大礼堂的培训,听众远远超出会场容量,礼堂所有过道、通道门口、通往演讲台的阶梯、甚至主讲人后台空隙地方都挤满了参会者,他们或席地而坐,或倚墙站立,专心听讲,认真记录,积极思考,踊跃提问。在广东科学馆的培训,两层楼的主会场以及与现场视频同步的分会场,也是座无虚席。华南地区法律人的求知欲望和学习精神也给最高院法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感叹深圳和广州是充满活力和希望的城市。
以下是现场部分照片:
主讲法官背后的后台坐满了人,虽然他们无法看到PPT,但都在认真听讲和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