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调研华南国仲
发布时间:2015-03-11 18:34:34
2015年3月6日,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志红一行在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的陪同下,到访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称深圳国际仲裁院,简称“华南国仲”),调研了解华南国仲创新发展的最新情况。
刘晓春院长向来访嘉宾介绍了华南国仲历史发展和改革创新情况。华南国仲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由广东省政府特区管委会推动筹建的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始终坚持立足特区、辐射全国和海外的发展战略,三十多年来为优化商事法律环境、推动中国仲裁的国际化和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华南国仲依托前海平台,先行先试,强化内地与港澳的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化和专业化创新,成为国内唯一实施法定机构管理模式的仲裁机构,并制定了更加开放的仲裁规则和更加国际化的仲裁员名册,以促进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完善和自贸区法律环境建设。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机关巡视员李焕新表示,华南国仲始终坚持“独立、公正、创新”的理念,积极为广东省乃至我国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作出贡献,这更加坚定了人大立法工作者和其他法律人共同提升广东国际影响力、推动社会进步的信心。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委李志红副主任委员对华南国仲的法定机构改革和业务创新表示充分肯定。她指出,法定机构模式让华南国仲在新时期创新发展有了更广阔的舞台和空间,希望华南国仲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继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打造广东自贸区优良法治环境和促进中国改革开放作出更大更精彩的贡献。
广东省人大法委和法工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二十多人一同参加了本次调研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