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海融资租赁法律论坛在深圳举行
发布时间:2014-08-08 09:34:16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李志刚应我院的特别邀请,结合自己参与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审判实践经验,对该司法解释作了权威的解读。作为“中国融资租赁第一人”,屈延凯先生分析了中国融资租赁的发展趋势,对前海融资租赁法律环境的发展给予厚望,对论坛给予高度评介。普华永道(香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慧贤、中国先锋金融集团法务总监刘志强和华商(前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文表等专家分别从融资租赁行业财务及税务处理、融资租赁企业风险控制、律师如何帮助融资租赁公司防范风险等角度同与会代表分享了各自的经验。我院谢卫民处长介绍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在融资租赁相关纠纷解决方面的独特优势,特别是仲裁“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一裁终局”、“保密”、“仲裁成本能够得到很大的减低”、“裁决可以在港澳台及国际上150个国家得到强制执行”等特点,以及我院从1986年受理第一宗融资租赁纠纷开始,在融资租赁风险防范和纠纷解决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
我院院长刘晓春、前海管理局副局长何子军、前海保税港区管理处处长刘晓作为主办方分别致开闭幕词。刘晓春院长指出,前海是国务院规划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我院将通过仲裁等多种方式支持前海打造中国融资租赁行业最开放、最安全的法律环境。何子军副局长提出前海融资租赁产业市场广阔,未来光明大有可为,下一步前海将从市场、法制、政府支持和风险防范四个方面完善前海融资租赁行业体系,保障前海融资租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将前海打造成为融资租赁产业聚集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