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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化商事法律环境建设”论坛在深圳举办

    “国际化商事法律环境建设”论坛在深圳举办

    发布时间:2013-11-19 09:36:33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越来越成为城市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2012年1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前海,要求深圳经济特区要大胆探索,在前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深圳市政府主办的“2013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研讨会”,以“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年度主题。围绕这个核心主题,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和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13年11月18日在深圳联合主办“国际化的商事法律环境建设”论坛。此次论坛作为“2013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研讨会”的组成部分,吸引了境内外法律界和工商界专业人士汇聚深圳,共同交流现代商事法律制度的国际先进经验,对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和完善国际化商事法律环境建言献策。
     
      论坛由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主持。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巡视员王昱文作了开幕致辞。来自广州、深圳和香港、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等地区的仲裁员、调解员、大型企业法务高管、从事国际商事法律事务的律师代表共70余人参加了研讨交流。
     
      中兴通讯副总裁郭小明、香港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王春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王淑杰、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计剑锋博士、香港大律师公会ADR委员会主席Gary Soo、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志、汉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世栈、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等分别作了专题发言。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建设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商事法律环境,从改革行政审批和统一市场准入、促进中国企业国际化、深化粤港合作推进国际仲裁创新、有效解决境内外企业在中国的商事纠纷、发挥境外专业人士在深圳商事法律环境中的作用、建设亚洲地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等角度,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对深圳开明的政府管治和开放的商事法律环境表示了高度肯定,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期望深圳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能够继续领先内地,建立更加平等、开放、自由、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国际化商事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