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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外关于粤港(前海)国际仲裁合作平台的报道

    境内外关于粤港(前海)国际仲裁合作平台的报道

    发布时间:2013-01-16 14:38:37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为深入推进粤港合作,国务院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广东省政府根据《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对在前海开展粤港仲裁合作做了重点安排;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规定在前海引入国际先进的商事仲裁制度;深圳市政府制定的《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试行)》(市政府令第245号)明确,该政府规章的宗旨之一是推进前海合作区建设,要求深圳国际仲裁院“与境内外相关行业和组织开展交流和合作,引入国际商事仲裁的先进制度”,并“建立与境外仲裁机构的合作机制”。
     
      2012年6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举行粤港(前海)国际仲裁合作启动仪式暨深圳国际仲裁院揭牌典礼。香港中联办郭莉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女士、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波主任、广东省司法厅严植婵厅长、深圳市政府陈彪副市长、高国辉副秘书长以及粤港两地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负责人、法律界和工商界代表性人士约400人出席了此次活动,并共同见证了粤港(前海)国际仲裁合作的正式启动。此次活动由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作为特别支持机构,由深圳市政府主办,由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及深圳市政府法制办联合承办。来自粤港两地的其他支持机构有: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香港仲裁司学会、英国特许仲裁员学会东亚分会、香港中国企业协会、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总商会、深圳市贸促委、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珠海市律师协会、汕头市律师协会、华南企业法律论坛、长江谈判及争议解决中心、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法学院、汕头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
     
      作为前海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粤港(前海)国际仲裁合作平台引人瞩目,境内外几十家媒体对此作了专题报道。
     
      了解报道详情请点击:20130116SCIA通讯(第5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