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会为深圳律师进行岗前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09-08-27 00:00:00
2009年8月27日,应深圳市律师协会邀请,我会刘晓春副秘书长、咨询发展处谢卫民副处长和秘书处钱明强副处长为深圳市650余名申请执业的律师讲授“仲裁法律业务”,进行岗前专题培训。
刘晓春副秘书长以“国内外仲裁发展概况与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为题,介绍了国内外主要商事仲裁机构的发展概况,对各种商事争议解决方式进行了比较,并就如何正确谈判、起草和订立争议解决条款进行了讲解。
钱明强副处长介绍了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和仲裁规则适用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谢卫民副处长介绍了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ADR)在国内外商事争议解决机构中的发展概况,并以我会为例,阐述了律师在调解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