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第二期律师仲裁与调解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18 00:00:00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提升律师的仲裁与调解业务能力,加大律师参与商事争议解决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并鉴于第一期律师仲裁与调解实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现决定举办“第二期律师仲裁与调解实务培训班”。
请安排于第二期培训的律师于5月21日12:00(周四)前将参会情况反馈至深圳市律协,具体事项请参见深圳市律协网站: http://www.szlawyers.com/Outlook/news_view.aspx?newsid=43208&lmid=157&xhjj
特此通知。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