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南分会副秘书长出席《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07-07-13 00:00:00
2007年7月12日,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工商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联合召开了《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新闻发布会。贸仲华南分会副秘书长刘晓春出席会议。
《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是由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为打造深圳“设计之都”美誉称号,加强平面设计作品版权的保护,整顿和规范平面设计作品市场秩序,促进平面设计行业健康发展,联合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合同内容周密、详实,为作品设计的委托方和受托方进行良好合作提供了一个坚实有效的法律保障平台,赢得了委托方代表和受托方代表的高度认同和一致赞誉。
发布会上,刘晓春副秘书长就合同仲裁条款部分向与会代表做了详尽解释,并就与会代表关心、关注的有关知识产权权益保障的部分问题作了精彩解答,同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仲裁保护的专业性、权威性、及时高效、低成本和强制执行力的优势,以及华南分会公平、公正、高效的卓越品质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布是政府加强公共服务职能的充分体现,对于保障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合法权益将会发挥积极作用,对整个深圳市平面设计行业的有序规范运作有着深远影响。贸仲华南分会将会秉承一贯的“独立、公正、优质、高效”的法律理念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提供及时高效的仲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