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会全程参与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
向中外商家提供面对面的仲裁法律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2005-10-31 00:00:00
2005年10月12日至17日,我会参加了每年一度在深圳举行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这是我会自高交会举办以来连续第七次参加交易会,向中外商家提供面对面的仲裁法律咨询服务。
高交会的举办,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以及世界各国的客商和参展商。他们在关注达成新的交易的同时,也对风险的防范投入了更多的注意。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越来越多的商人注意签订各种条款齐备的合同;第二,越来越多的商人开始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第三,在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时,越来越多的商人开始慎重选择仲裁机构,成立时间较长、公正独立、在国内及世界范围声誉良好的仲裁机构成为商人的首选。不过,也有不少商人对仲裁的认识有偏差,误认为发生纠纷后找仲裁机构就可以仲裁,而没有认识到,要仲裁,必须预先在合同中订明明确的仲裁条款。虽然存在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能,但实际上争议发生后双方往往很难再达成仲裁协议。
我会针对中外当事人的需要以及存在的有关问题,向参加高交会的中外商人分发了大量的“常用经济贸易示范合同文本”及配套的电脑光盘和“仲裁指南”等,并强调要预先在合同中订明明确的仲裁条款。我会的现场咨询服务,深受国内参展商,特别是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商人的欢迎和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