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  >
    “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研讨会”在深圳召开

    “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研讨会”在深圳召开

    发布时间:2004-11-19 00:00:00

     

    为了研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外及外国仲裁案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加强司法界和仲裁界、律师界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于2004年11月15、16日在深圳麒麟山庄联合举办了“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研讨会。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期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张建国副主任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王彦君副庭长向会议作了热情洋溢、内容丰富的欢迎致辞和开幕致辞,前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费宗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葛行军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王生长秘书长、复旦大学法学院孙南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赵秀文教授、香港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宪初教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杨良宜、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陆效龙法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欧阳振远法官、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李海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韩健秘书长等专家作为主讲人就涉外仲裁司法审查中的一些重要议题作了非常精彩的发言。 

     

    此次研讨会的参与人数有两百余人。其中有来自法院系统的法官,来自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教学科研人员,来自仲裁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仲裁员,来自律师界的律师,还有来自学校的学生和其他各界对仲裁感兴趣的人士。与会代表围绕着涉外仲裁司法审查议题展开了积极的讨论。大家踊跃地提出了许多极具研讨价值的问题,发表了颇有见地的观点和看法,可以说是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讨论的热烈程度超出预料。通过两天来认真热烈的研讨,有关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的许多理论和实务问题在此次会议得到了交流和沟通。其中有些问题取得了共识,有些问题则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认识,有待今后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此次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这对促进我国今后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的法制建设,将具有实质性的重要意义。 

     

    这次研讨会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成立二十年来承办的专业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一次研讨会。在承办会议过程中,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和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此次会议上,与会代表们提交了许多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学术论文。会后,贸仲华南分会将进行整理,编撰成书公开出版,以期让更多的人分享会议的资源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