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分会参加CEPA香港澳门(内地)推广周活动
发布时间:2004-02-19 00:00:00
为庆祝内地与香港和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正式实施,"CEPA香港澳门推广周暨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发展研讨会"于2004年1-2月在北京、上海和广州巡回举办。这是CEPA实施后第一个全国性、权威性、综合性、实务性的大型系列活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处理了大量的涉港、澳、台经济贸易纠纷的仲裁机构。此次作为唯一获邀的仲裁机构于2004年2月11日至14日参加了广州站的推广周活动,为与会者提供免费的仲裁法律咨询服务并发放了深圳分会精心制作的《常用经济贸易合同书示范文本》及光盘等资料1,000余套,受到了与会者的热烈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