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首页  >  华南企业法律论坛  >   第八届:《纽约公约》六十周年与“一带一路”研讨会(2018年)  >
    第八届:《纽约公约》六十周年与“一带一路”研讨会(2018年)

    华南企业法律论坛

    Southern China Forum

    “国际规则的中国声音”

    ——联合国贸法会在深圳举办《纽约公约》六十周年全球首场纪念活动

    深圳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是中国仲裁国际化、现代化的先锋城市,也是推动包括《纽约公约》在内的国际规则在中国实践的先锋城市。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自民在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联合举办的《纽约公约》六十周年与一带一路研讨会上表示,深圳国际仲裁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贸法会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大营商环境的改革力度,继续高举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的旗帜,对标全球一流,建设国际仲裁高地,促进深圳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建设,推动深圳运用、遵守、创新、发展、优化国际规则,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年在联合国会议上签署的关于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问题的国际公约,公约的签署极大地促进了世界各国在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上的统一,使得合法有效的仲裁裁决能够在世界上得到普遍的承认与执行。年《纽约公约》对中国生效,目前已有个缔约国。《纽约公约》对深圳有着特殊意义。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创了中国仲裁裁决按照《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从此中国的仲裁裁决走出国门。香港回归后,参照《纽约公约》的基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月在深圳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根据香港司法机构的统计,按照上述《安排》,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裁决在香港获得执行的数量位居首位,并且没有一起裁决被香港法院不予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自民,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香港资深大律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前司长袁国强,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张勇健,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叶军,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沈四宝和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等出席活动,与来自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国内地和香港、法国、德国、奥地利、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的代表约人共同回顾了《纽约公约》的历史和发展,特别是在中国以及中国深圳经济特区的实践,研讨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商事仲裁的未来和方向。研讨会期间,高自民副市长为梁爱诗女士和深圳国际仲裁院创始人之一黎学玲先生颁发了特区国际仲裁周年功勋人物纪念牌。

     

    日在深圳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历史时刻。勉励深圳国际仲裁院在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推动内地与香港仲裁和法律合作的持续深化,进一步提升中国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法治化水平。

    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与联合国贸法会、国际国内著名争端解决机构协同创新,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商贸和投资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年成为联合国贸法会成员国,加入《纽约公约》三十多年以来,积极履行公约义务,来自公约缔约国的大多数仲裁裁决都得到了承认和执行。他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各类经贸交往将日益频繁,在这一背景下,作为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以《纽约公约》等规则为指导的国际商事仲裁将进一步发挥其独特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本次研讨会围绕《纽约公约》项下的仲裁裁决跨境执行这一主题分为五个环节。

    和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博士分别发表了主题演讲。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专家委员会主任郭晓文主持了本环节。

    Anna Joubin-Bret刘晓春院长以秘书长主持了研讨会的第二环节,专题为《纽约公约》六十周年:历史与展望。香港资深大律师、香港律政司前司长袁国强,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刘敬东,外交学院国际法教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卢松,国际商会北亚地区仲裁与主任范铭超以及联合国贸法会亚太区域中心法律专员等分别发表了专题演讲。

    一带一路:《纽约公约》与法院,由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高晓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侯向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朱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任明艳,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国际法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陈磊等分别发表了专题演讲。

    一带一路:《纽约公约》与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香港大学教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分别主持了演讲和讨论环节,并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奚向阳、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事仲裁研究中心主任姚宏敏、大韩商事仲裁院国际仲裁中心代理秘书长、亚洲国际仲裁中心高级案件顾问等围绕仲裁裁决的跨境承认与执行进行了深入探讨。

    个国家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方面的标准统一。第二个是全球化精神或多边精神,外国的仲裁裁决可以通过公约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认和执行。这两个法治精神,非常值得在在中国在全球加以颂扬和实施,尤其在实施一带一路愿景的过程中更应该加以发扬。他希望深圳国际仲裁院密切配合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级地方人民法院,把《纽约公约》的基本精神,在一带一路的实施过程中,逐步推广、发扬。

    一带一路为主题,既是共商共建共享国际经贸新秩序和新规则的一次探讨,也是对特区国际仲裁创新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回顾与展望。与会代表希望,中国深圳经济特区国际仲裁要抓住一带一路<span style="font-family:"">”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坚持创新驱动,对标全球一流,为中国仲裁的进一步国际化探索道路、积累经验,为中国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提供深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