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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澳加强国际仲裁合作 首批澳门机构进驻深圳

    粤澳加强国际仲裁合作 首批澳门机构进驻深圳

    发布时间:2021-12-13 16:39:20

    2021年12月8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首批澳门机构进驻仪式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举行。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澳门仲裁协会、黄显辉律师事务所等四家首批澳门机构签约进驻。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局长刘德学、深圳国际仲裁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院长刘晓春、广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陈武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欧阳绘宇共同见证签约进驻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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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照片

    刘晓春院长在欢迎致辞中回顾了大湾区国际仲裁合作发展的历程,并指出澳门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应努力深化粤澳法治合作,充分发挥澳门辐射葡语国家的特殊优势,共同面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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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国际仲裁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院长刘晓春发表欢迎致辞

    陈武明处长在致辞中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依托河套独特的地缘优势,为探索粤港澳三地法治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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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陈武明发表致辞

    全国政协委员、澳门立法会议员、黄显辉律师事务所创办人黄显辉作为澳门进驻机构代表致辞表示,非常荣幸成为首批进驻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的澳门机构。澳门拥有中葡双语的人才优势,有助于国家与葡语系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构建优质创新的争议解决平台,提升大湾区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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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驻机构代表发表致辞

    欧阳绘宇副区长在致辞中指出,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共同努力下,首批港澳机构已进驻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未来合作区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做好服务保障,推动构建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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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欧阳绘宇发表致辞

    深圳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安欣代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分别与进驻机构代表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理事会副主席高展鹏、澳门律师公会秘书长李金月、澳门仲裁协会会长郭颕玫、黄显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黄显辉签署了合作协议。

    来自大湾区工商界、法律界、学术界的60多名代表到场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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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国际仲裁院代表与进驻机构代表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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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及嘉宾为进驻机构揭牌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加快前海等重大平台开发建设,打造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特别强调,要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韩正副总理2021年4月22日在广州主持召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时要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要抓住“扩区”和“改革开放”两个重点。同时,要积极做好相关对接工作,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中办、国办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首批40项授权事项清单,其中第29项要求“以经济特区国际仲裁机构为基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根据中央清单任务要求,深圳市委深改委印发了《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的改革方案》,强调“发挥国际仲裁跨境管辖和跨境执行的特殊功能,重点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点区域高水平建设”,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在河套设立的交流合作平台“以开放包容、先行示范为思路……为符合条件的港澳法律界人士依法开展以国际仲裁为中心的业务提供办公空间,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调解机构开展交流合作提供便利”。

    根据中央要求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总部落户前海的同时,积极建设位于河套的国际仲裁交流合作平台。2021年9月6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深圳市市长覃伟中见证下,首批三家香港机构已经进驻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设于河套的交流合作平台。本次澳门机构进驻标志着粤港澳法治合作再上新台阶。目前,交流合作平台已汇聚了八家港澳法律机构,未来进驻机构将在人才交流、培训推广、专业研讨、法律科技等多个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推动三地制度、机制和规则的互认、共生、融合与衔接,努力为大湾区企业和境内外当事人提供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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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活动的领导及嘉宾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