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  >
    刘晓春:半亩方塘——深圳特区40年与中国国际仲裁

    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

    新闻动态

    News

    刘晓春:半亩方塘——深圳特区40年与中国国际仲裁

    发布时间:2020-08-27 20:15:03



    编者按: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用名中国贸促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办事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文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SCIA”)由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创立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
    近40年来,深国仲锐意改革,持续创新,积极推动中国仲裁的国际化、现代化和专业化:1984年,在中国内地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2012年,在全球仲裁机构中率先探索法定机构管理机制,成为中国内地首个推行国际化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2017年,创建中国国际仲裁第一个海外庭审中心,并开创常设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2019年,率先探索国际仲裁“选择性复裁”制度……目前,深国仲仲裁员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遍及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特区国际仲裁已经成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国仲和深圳商报以“深圳特区40年·我与特区国际仲裁的故事”为主题,广泛征集特区国际仲裁机构的初创者、特区仲裁治理机制改革的参与者、仲裁员、调解员、谈判专家、律师代理人和中外企业当事人的故事,共同回顾特区国际仲裁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持续创新发展的历程。这些故事,125篇文章,都收录在纪念文集《泉眼无声——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中,今天在北京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在这里,我们与大家分享文集《泉眼无声——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的代序《半亩方塘》。半亩方塘,泉眼无声,读者也许能从中听到国际仲裁的中国声音,进一步体会到特区国际仲裁是为中国改革开放而生,为特区建设而生,为促进内地与港澳的合作而生。今天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的特殊日子,谨与各位读者共勉。


    《泉眼无声——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第1版。



    半亩方塘——深圳特区40年与中国国际仲裁

    刘晓春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我们共同回顾和展望中国国际仲裁在深圳经济特区的创新与发展,朱熹的这首诗也许最能表达大家对特区国际仲裁37年历史的共同体会,这本文集不止一篇文章都引用了这首诗。
    这半亩方塘,源于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建设。没有改革开放和特区建设,就没有特区国际仲裁。秦文俊老书记和黎学玲老教授等老先生的回忆,带领我们回到了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回到了广东省经济特区的初创年代,回到了特区仲裁机构筹建时“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动人场景。特区老一辈拓荒牛的文章告诉我们,特区国际仲裁机构在机构设置上源于1983年4月19日,但是她的精神源泉,她的开放和创新品格,可以说始于1980年8月26日,始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那一天。特区国际仲裁为中国的改革开放而生,为特区建设而生,近40年来也一直为促进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特区建设而不懈努力,先行示范,持续做出可能微薄但特殊的贡献。
    这半亩方塘,源于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开放合作。是港澳地区工商界和法律界在改革开放之初的倡议,催生了粤港澳地区这第一家仲裁机构;是港澳地区和海外专业人士源源不断的加入,使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内地最早向境外仲裁员开放,而且理事会里不乏香港和海外知名人士参与机构决策;是港澳地区和海外工商界近40年的信赖,使特区成为中国内地处理涉港澳和涉外商事纠纷的中心城市,大量跨境纠纷的有效化解,促进了港澳地区与内地经贸合作的繁荣和稳定,并在深圳经济特区逐步促进了中国仲裁的国际化。
    这半亩方塘,源于一代代仲裁员的努力和坚守。近40年来,从1984年第一个仲裁员名册15名来自内地和香港的仲裁员,到如今1000多名分布在77个国家和地区的仲裁员,还有境内外的调解员,他们都是这个舞台上永远的主角。是他们的智慧和汗水,为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化解了大量纠纷,促进了市场经济和国际经贸的有序发展;是他们的共同坚守,使得这半亩方塘像镜子那样澄澈明净,天光云影都映照得清清楚楚。“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仲裁院在2018年确定莲花为“院花”,这种中国特色的“精神互勉”在深圳、北京、杭州、香港、澳门等地的新名册仲裁员大会上得到广大仲裁员的共鸣,大家都热烈鼓掌表示要“从我做起”,争做“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的莲花,共同建设最干净的仲裁机构。不追求做最大,但要做最干净、最有公信力、让当事人最放心的国际仲裁机构,这是中国国际仲裁在特区创新和发展的最低要求,是大家在会上表达的共同愿望,也是许许多多仲裁员心底里从未放弃的理想追求。
    这半亩方塘,源于层出不穷的新鲜有生力量。作为常设仲裁机构,特区仲裁最早起源于1983年的深国仲,先后在董有淦、周焕东、肖志明、郭晓文、韩健等领导的带领下,深国仲的管理工作人员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他们来自内地的四面八方,他们来自境外的著名大学和法律机构,队伍不断壮大。是他们夜以继日、年复一年的坚持,使成千上万的案件可以得到有效管理,遍布各国各地区的仲裁员和当事人可以得到有力协助和周到服务,中国国际仲裁的“特区形象”在深圳闪闪发亮。特区仲裁还有一个源头是1995年因《仲裁法》实施而在工商、科技和房产等行政机关内设仲裁机构基础上组建的深圳仲裁委员会。当年我曾被深圳市政府抽调半年参加了深仲的筹建,清晰记得张建国、王刚毅等领导在筹建时站位很高、非常给力,而先行了13个年头的深国仲在业务方面对当时的深仲给予了很多帮助,后来深仲先后在冯百友和宋魏生等领导的带领下逐步发展起来,成为1995年之后中国各地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中的佼佼者,直到2017年1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深国仲与深仲合并为新的深国仲,开创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合并之后,特区仲裁管理工作团队的力量更加强大。无论是在深交所41楼,还是在中民时代广场办公室,夜深时还灯火通明成为常态,为了帮助仲裁庭化解当事人纠纷而主动加班的主人翁多是二十多岁、三十多岁的年轻人,专业和敬业是他们青春面孔上的标签,他们不仅是这半亩方塘的新的守护者,也是中国国际仲裁未来的希望。
    这半亩方塘,源于永不干涸的创新思想和行动。创新是深圳经济特区的基因,也是特区国际仲裁的灵魂。在改革开放之初,特区国际仲裁本身就是深圳经济特区创新的产物。近40年来,“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驱动着中国国际仲裁在深圳经济特区一次次突破阻力或局限,持续发展,追求卓越。深国仲在2012年提出的3i核心理念(independence独立、impartiality公正、innovation创新)中,innovation(创新)赫然在目。从仲裁员名册的国际化到仲裁规则的现代化,从用人机制的市场化、专业化到法人治理机制的法定化、国际化,无论是紧跟市场需求的业务模式还是有效制衡的监督机制、自我约束的管理制度,特区国际仲裁机构从来不缺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理事会理事、仲裁员、调解员、执行管理层和工作人员,无不以此自勉和互勉。在众多创新实践之中,也许深圳市委、市政府在2012年通过对深国仲进行法定机构改革、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是最具有自我革命精神的制度创新,在避免地方保护、行政部门干预和内部人控制方面进行了科学的制度安排,在国内外都属于率先探索,而且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为特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赢得了声誉。可以说,正是由于源源不断的思想动力和创新实践,这半亩方塘清澈如初。
    这半亩方塘,源于市场的信赖和支持。长期以来,特区国际仲裁的发展与全国法律界几代人的鼎力支持密不可分,与海内外工商界的信赖也密不可分。仲裁来源于商界,服务于商界;仲裁来源于市场,服务于市场。没有当事人的信赖,不为当事人服务,这半亩方塘就是无源之水。现今中国的仲裁机构是由政府按照法律规定设立的,但仲裁机构行使的并非公权力,仲裁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仲裁的主要根基是公信力。所以,以当事人为中心,回到仲裁的初衷,这是我们特区国际仲裁必须坚持的。为什么要成立仲裁机构?当然是国家需要、市场需要、企业需要。没有企业、没有当事人的约定,没有当事人的一致授权,仲裁管辖权为“零”,所以我们必须思考仲裁宗旨的问题。其实,仲裁宗旨的异化问题,在境外也存在。记得在2010年,我陪同郭晓文主任到境外参加一个专业活动,当时来自各国的法律界人士你方唱罢我登场,讲的都是一套又一套的理论、说法,后来有一个荷兰商会的代表站到台上说:“你们讲的都是你们法律人讲的话,你们考虑过我们商人的需要吗?考虑过我们解决纠纷的成本、效率吗?考虑过我们的商业惯例吗?”最后全场都被他这番很突然的讲话震动了。境内外不少仲裁规则,确实越来越呈现这样一种趋势:仅仅是为法律人而设计,对其最终用户——市场主体却不够关心甚至漠不关心,脱离了仲裁的本来目的。当时我们就深入思考:仲裁的目的、仲裁机构发展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我们应该跳出特区看特区,跳出仲裁看仲裁。特区国际仲裁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需要,是市场发展的需要,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假如适应不了企业的需要,适应不了市场、社会发展的需要,仲裁最终会被市场抛弃。因此,特区国际仲裁的所有创新都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为了满足国家和市场发展的需要而创新,为了满足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需要而创新,为了满足市场主体不断变化的纠纷解决需求而创新。因为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特别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特区国际仲裁机构日益受到市场的信任和支持。在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特区国际仲裁机构要对来自国内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主体的信赖表示感谢和致敬。
    这半亩方塘,源于合作力量的不断涌入。从历史上中国贸促会的帮助到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国际仲裁的长期通力合作,从与国内兄弟仲裁机构的经验交流到与国际组织及境外著名国际仲裁机构的业务合作,从海外庭审中心的联合共建到互联网仲裁平台的长期建设,从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到跨国投资与法律培训中心,从每年一届的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到在境外联合举办的专业会议,从“广交会调解+华南国仲仲裁”到“境外调解+深圳仲裁”、再到“四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创新,从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到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再到中国法学会支持建设的中非联合仲裁中心,深国仲在合作中学习先进,开拓视野,深深受益于各方,这半亩方塘也因此而源泉不断。
    这半亩方塘,当然源于特区优良的法治环境。广东省委省政府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对特区国际仲裁机构从来都是“支持但不干预”,这已构成法律界和工商界对特区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长年共识,成为深圳这座城市国际公信力的一种“习惯”,而且这种“理所当然的习惯”从1984年到2012年再到今天,通过广东省人大的立法和深圳经济特区的立法而成为颇具中国经济特区鲜明特色的制度安排,从而稳定中外当事人对特区国际仲裁公信力的预期。对于特区的这些制度安排和特区国际仲裁的创新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部和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港澳办等部委办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工商联,还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工商联及深圳市的各个部门一直以来都给予了大力支持,香港中联办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等给予了很多帮助,这些支持和帮助也是这半亩方塘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
    这半亩方塘,不大,但源远流长,活力不断,而且清澈可鉴,因为她有思想,有灵魂,有使命,有志气。1982年6月,芮沐先生在北大燕南园就提出特区国际仲裁机构“要有志气逐步发展成为远东地区的国际仲裁中心”,这是特区国际仲裁机构的最初愿景,也是几代仲裁员共同守护的初心。后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视察前海时希望深国仲发展成为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深国仲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仲裁高地,深圳要建设国际仲裁的全球标杆城市,这都与最初的愿景一脉相承,初心不变。年轻的心有远方。这半亩方塘,永远年轻。过往一切,皆为序章。
    2020年6月20日,莲花山下

    《泉眼无声——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书封。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曾任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委副书记、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的秦文俊同志在《泉眼无声——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扉页上题字:但开风气不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