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曾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英文简称“SCIA”)创设于1983年,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内地与港澳合作的产物。1984年开创聘请境外仲裁员的先河,1989年开创中国仲裁裁决按照《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2012年开创法定机构管理模式和以国际化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2016年开创中国仲裁机构受理投资仲裁的规则安排,2018年开创中国仲裁机构合并的(深圳仲裁委员会并入)先例。2021年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同时加挂“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名称,深化与港澳合作,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仲裁中心。截至目前,当事人覆盖138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员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2022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多项关键业务指标实现新突破:受理案件总争议金额人民币1272亿元,跃居亚洲第一、全球前三;受理涉外案件总争议金额420亿元,位居全国第一;个案最高争议金额人民币239.91亿元,位居全国第一;被《全球仲裁评论》(Global Arbitration Review)评为2022年“重点关注的亚太区域国际仲裁机构”及“中国首选”。